各相关供应商:
加强履约保证金的管理,根据上级部门有关要求,我中心于今年12月启动政府采购履约保证金的集中核查工作。请相关供应商认真核对与我中心签订的政府集中采购合同的履约情况。对已完成履约且满足履约保证金退还条件的合同,供应商请尽快向我中心提交退还申请,我中心将按合同约定要求逐项审查无误后予以退还。办法方法如下:
一、退还履约保证金需提供以下资料
1.退还履约保证金申报单(见附件1);
2.合同复印件;
3.汇款底单复印件(票据遗失的开具遗失说明,并注明参加的项目和保证金金额并加盖公章);
4.合同约定的验收材料;
5.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单位公章)。
注:因企业变更、企业兼并、注销等情况造成交款单位与退款单位不一致的,应提供工商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或注销证明等相关资料。
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10-66199509,010-66194576
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国际企业大厦B座5层501室
供应商送达上述退还履约保证金申请材料后,我中心将依据合同要求对提交的材料进行逐项审核。审核通过后,我中心将按照合同约定退还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将通过转账的方式退还到供应商基本账户中。
附件:1. 退还履约保证金申报单
2. 待核查履约保证金供应商名单
中国人民银行集中采购中心
2021年11月30日
附件: 附件2履约保证金核查版(1130).xls
附件: 附件1退还履约保证金申报单.doc